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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老師與智翔故事的延伸思考

其實在寫老師與智翔故事的同時,我也同時在思考一些問題。包括:「愛情」是否能夠量化或分割?第三者是否就注定成為悲劇或製造他人悲劇?對以婚男同志的批判或是包容。

「愛情」到底是什麼?陳老師或智翔的觀點其實都帶有個人的偏好,前者為了縱其肉慾而宣稱「愛情」可以分享、可以割裂,而後者則因為愛上了老師,沉溺在老師所給予部分愛情之中。

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靈長類動物一直都不是一夫一妻制的類型,人類當然也不是。人類與黑猩猩、海豚是少數能夠隨時發情(做愛)的物種,要求這種物種忠於單一對象,實際上是違反了生物法則。但也有人說,人類是萬物之長,有各種倫理道德觀,可以控制慾望本來就是人類與其他動物最大的差異之處,不能夠將浮濫的性行為或放縱的愛情觀在法律上或倫理上加以合法化。⋯⋯

婚姻制度的產生,其實是保障家庭組織的完整,強制父母雙方留在家庭中盡撫養子女的義務。但由於宗教與道德觀種種因素,婚姻制度被縮限為「你只能愛單一個人,一直到老死」。但大多數現代人在進入婚姻之前,都不只交往過一個人,但卻要在婚姻之後的數十年,死忠於一個人,這看起來也不合理。

因為婚姻只容許一夫一妻,原本無法量化的「愛情」,竟也被縮限成為只能給予單一對象。婚姻以外的各種性行為,甚至是「精神外遇」,都被打成萬惡不赦的魔鬼。而發生這些事情,往往都走向家庭的破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在20世紀以前,人類社會所盛行的卻大多是一夫多妻的制度,也有少數文化是一妻多夫或是走婚制度,這些文化都存在數千年了,似乎也沒有使得倫理觀或家庭觀就此崩解。

「愛情」是什麼?古往今來的人都在探討這個大哉問。或許讀故事的大家,或有不同的見解,但至少對我而言,陳老師所認知的「為什麼不能同時給許多人愛,又接受許多人的愛呢?有人可以把「愛」具象化,告訴我們「愛」到底是什麼?但「愛」從不是個實體,若「愛」不是實體,為什麼卻「只能愛一個人」呢?愛只不過是一種主觀個人意識,要愛多少人,是任憑自我去賦予」。或許正代表了作者的某一方面觀點。
 
2013.8.8于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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