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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TWINS-我和他(72)

原本我還在想著在互道「再見」之前,還有什麼心事可以對他坦言。再次陷入長考困境的我,卻被他這聲「糟糕」給喚回現實世界來。


他翻找著他的包包,臉上露出一絲不安的表情。


「怎麼了?」我問道。
他低著頭繼續在包包裡查看,隨口回應我說:
「我的鑰匙不見了。」
「是喔,會不會掉在路上還是...」我說。
「應該不太可能掉在路上,可能放在我朋友家吧。」


他拿出手機撥打了幾通電話,與此同時,時間也悄悄的過了午夜十二點。


電話並沒有接通,他將手機放在桌上,嘆了一口氣說:
「我朋友沒接,可能是睡著了或是跑出去狂歡了吧。」
「這還真糟糕,宿舍那裡沒有別人可以幫你開門嗎?」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他現在住的是學校宿舍,還是外面的套房,又或是跟人合租公寓,為了表示些微的關心,也只能這般隨口問問。


他搖了搖頭,說:
「應該是沒有人有我的鑰匙吧,有的話也只有房東,但我手機裡沒他的電話,更不知道他住在哪裡。」
「阿咧...」


「這種情況,只能叫開鎖的來開了...」他說。
「那麼晚又那麼冷,會有開鎖的嗎?」我問道。
「台北好像有24小時的開鎖店,不過可能要多給鎖匠錢吧。」他又嘆了一口氣,接著說:
「不然就只能去朋友那裡叨擾人家一晚了。」


我不知道突然從哪冒出一個想法,不經思索的便對他說:
「你可以來住我寢室啊。」
「你寢室?」他滿臉愕然的看著我。
「對啊,我們剛期中考完,寢室的人都跑光了,只剩我一個。你可以睡我好朋友P醬的床,他不會介意的。」


我本來以為他會推辭或是陷入思考的,沒想到他竟很隨興的回答我說:
「好啊,我沒去住過師大的宿舍耶,去別的學校宿舍過夜應該蠻有意思的。」


答應的真爽快。


事不宜遲,否則真沒捷運坐那真是天大的麻煩。我們收拾了桌面,出了麥當勞,拿回放在傘架上的雨傘,再次步行回到台大醫院站入口。


我們再次同撐一把傘,我心中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浮現。原本兩個互看不順眼的人,才不過幾小時的時間,卻變成得靠一把傘才能躲避雨滴的襲擊,變的好像有種「命運共同體」的樣子。


我不記得曾和他同撐一把傘過,我前一次其他人同撐一把傘的經驗是與Teddy。


那也是個下著綿綿冬雨的夜晚,百般無聊的Teddy帶著我到他們學校閒晃。原本兩人只是如普通朋友般共在一把傘下,但夜色加上雨中景緻,讓Teddy的豬哥性上身。他不顧旁人的眼光,用手摟著我的腰際,而我也如小鳥般,竟順勢依偎在他的肩頭。


當然,在這種羅曼蒂克的催化之下,在當晚回到Teddy家後,自是天雷勾動地火,一發不可收拾。


回到現實層面,對他我不會也不可能有對Teddy那種遐想,只是在行走間,偶爾偷看身邊的這個人,總覺得他散發出一種既熟悉卻又陌生到不行的氣味,讓我感到並不是很自在。


我們坐上了捷運的尾班車,車上的人很少。我們隨意的坐在隔著走道的相對位子上,聊起了有關他想申請交換學生的事。他說想申請明年暑假到英國的交換學生,所以現在一直在修一些英文的相關課程。比起我只是靠猛K教科書考上師大,一向課業表現優異的他,各種學科可是平均的強,聽說他在高中時英檢就已經通過中高級,這是很多名校大學生還不見得考的過的等級,當然我也不可能考的過。


「你染頭髮、穿耳洞,這種打扮...面試的教授會讓你通過嗎?」我揶揄他。
他笑著說:
「搞不好真的不會過喔,那我在面試之前要把頭髮染回來,穿西裝打領帶裝著一本正經去面試。」


「去英國耶...」我心中既感嘆又羨慕。
我雖沒在對話中表現出對他的欣羨,但他真的蠻利害的。對我而言,拿全額獎學金去國外當交換學生,這種事我根本達不到,能考上師大是我運氣好,才不像他靠的全是真材實料。


在以前,我從不羨慕他,就算是對他的成就有點心動,那也是嫉妒的成分居多。當他一有任何成就,我馬上會在心中列出一些負面表列。譬如在國中的時候,他考全班第一名,我立刻會想到:
「第一名有什麼了不起,我一百公尺跑的比他快。」
我故意忽視了他其實在50公尺游泳的考試裡,足足比我快了10秒鐘。


從今天開始,我終於能找回我與他關係中失落的那一環-也就是從正面角度來肯定他。


「有個樣樣傑出的弟弟,又不是什麼壞事,對吧?」我在心裡這樣說道。


※※※※※


打開寢室門,一股冷風從房間裡湧了出來。


「嘩,房間裡比走廊還冷耶」,我打了一個哆嗦,説:
「難怪人都跑光了,實在太冷了。不過,應該多蓋點被子就不會冷了吧。」


我伸出手摸到電燈開關,按了下去。寢室裡日光燈閃了幾下便全部亮了起來,我站在房門側邊,學著Teddy的老梗,微微的做出鞠躬的姿態,滿臉笑容的對他說道:


「歡迎光臨!」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TWINS-我和他(71)

「時間過那麼久了,怎麼還會討厭?」他回答的倒是很直接。


我心裡還是不那麼想,這幾年下來我們的關係那麼差,怎麼可能有他不討厭我的道理。叫我捫心自問,我也是討厭他啊,所以,他又何嘗不跟我一樣呢?


「如果不討厭的話,我們可以當朋友嗎?」
不知怎麼著,我竟然說出如此腦殘的話來。


「哈哈,我們都是兄弟了,怎麼還要當朋友呢?」


「兄弟」,我耳朵沒聽錯,他說的是「兄弟」。


從我有印象以來,他從沒叫過我哥哥,我們總是在少數提到對方的機會裡,直呼對方的姓名以示「平等」。既然他不叫我哥哥,我也不稱他弟弟,在我的潛意識裡並不認為我倆是兄弟,並且很自然的猜想他應該也不這麼認為。


一切的事情,都源自於「我認為」。我與他都不曾給對方一個說明的機會,只是自以為是的封鎖自己,拒絕對方,讓關係陷入多年的僵局。


「我是覺得」,我邊說這話,手掌心就邊冒汗,「這幾年來,我們真的很少有溝通的機會,我是很想好好跟你聊聊,化解一下誤會。」


「誤會?我跟你沒什麼誤會啊。」他的心防依舊堅硬如故。
他接著說:
「不過,我們倒是蠻少聊天的,趁今天有機會好好聊聊也可以。」


我在心裡OS道:「『蠻少』聊天,是『從未』聊天吧。算了,管他怎麼說吧,能聊到天、談到心就是福氣。」


也不知哪來的福至心靈,讓我們的話題從此打開,先從他在學校遇到奇怪的國文老師談起,聊到我去年在台中的重考甘苦,再談到他在台北的日常生活,最後提及小時候阿嬤常帶我們去的那間剉冰店。


「我記得你每次都點草莓鳳梨冰加煉乳嘛。」我說。
「對啊,飛燕煉乳超甜的,我蠻喜歡它那種香香甜甜的味道。倒是你,每次都點不一樣的冰。」
「當然啊,哪像你每次都點一樣的,它店裡那麼多種料,當然每次去都要吃一些不同的東西啊。」
「這倒也沒錯,記得阿財說過那裡的粉粿超Q的。」


阿財-李運財,是我跟他共同的小學同學,也是他的國中同班同學。


「沒錯!它的粉粿跟西米露都超讚的。」
「但是,它現在還有在開嗎?我好久沒去了。」
「應該還有吧,去年暑假我還跟毓凌去吃過。」


毓凌-林毓凌,是我們家隔壁林叔叔的女兒,跟我們差一歲,現在在長榮大學讀書。


「你跟她去吃喔,你們該不會?」他用著奇怪的眼神看著我。
「你想太多,毓凌那麼正,怎麼會看上我這個土裡土氣的阿宅?」
「你哪裡宅了?」
「比起你這個台北人,我超像鄉下人的,毓凌會喜歡的應該是你這種又帥又聰明又懂時尚的台北人。」


在今天前互看不順眼的我們,竟然在此刻互相奉承了起來。


「唉呀,我們不是長的差不多嗎?毓凌如果不喜歡你,怎麼可能喜歡我?」
「呵呵,那你...」我一臉奸笑的看著他。
「怎麼?」
「以前你國中的時候跟那個甯筱珊好像很好啊,聽說你們...」
「我最好是會看上甯筱珊啦,你不知道她現在變多胖喔...」
「呃,這我倒不知道...」我抓了抓頭,笑道。


他杯裡的咖啡又沒了,這已是他喝掉的第三杯咖啡。


「等等,我去加個咖啡。」


他去加咖啡的空檔,我再次無意識的看著窗外。外頭雨勢好像更大了,天氣也變的更為寒冷,台北的冬天還真是名不虛傳,又濕又冷讓人全身不舒服。但跟外面的天氣相反,我的心裡倒是溫溫熱熱地五味並陳,高興的當然是我們兄弟倆總算有點交集,而這交集也是個好的開始。但我擔心的是,在今天過去後,我與他是否還有交集的機會呢?今天我有勇氣開口,但下一次,我不見得有今天的愚勇。


拿回咖啡的他,坐回高腳圓凳上,對我說:
「呼,天氣越來越冷了,你還習慣吧?」
「是不太習慣,不過衣服帶的夠多,多穿一點就不冷了。」
我又接著說:
「你好像很愛喝咖啡厚,不過咖啡喝多不是不太好嗎?」
「沒辦法啊,台北太悶了,不來點咖啡因或尼古丁的刺激,是很難抵擋城市所散發出來的寂寞的。」
他喝了一口咖啡,說:
「都是你啦,那壺不開提那壺,天氣冷的要死卻講冰店的事,越講越冷。」
「是你先講到阿嬤的嘛。不過我們倒是下次回家可以去吃一下那間冰店啊。」
「我們一起去嗎?」他問道。
「當然啊。」
「哇」,他做出一付吃驚的表情,「難得你會找我一起去耶,你不怕冷場嗎?」
「幹嘛怕,如果冷場,我就唱歌給你聽吧。」


我們呵呵笑了起來。


他拿出手機看了一下,說:
「十二點了,得回去啦,再聊下去不走,捷運都要收班了。」
「聊著聊著都不知道時間已經那麼晚了。」我心有悵然地說道。


「糟糕!」
他輕輕的喊了一聲,但這舉動已吸引住我的目光。


 


【緊急公告】關於新的MSN Tongchibunhak@hotmail.com

由於加我MSN讀者大大人數已經突破130位,但這反而導致我在使用MSN上有所困擾。因為讀者與我私人的朋友(非圈內人)混雜在聯絡人中,有時會讓我不知誰是誰,也沒辦法在匿稱上公告一些事情。所以只好出此下策,再次改動文章密碼,希望讀者大大們能加我新的MSN帳號Tongchibunhak@hotmail.com。這個帳號當我在電腦前時一定會開啟,所以大家不用怕找不到我,我也不會因為換帳號而不跟大家聊天。希望大家可以把我舊的帳號刪除,只用新帳號就可以了。


新的MSN帳號是Tongchibunhak@hotmail.com,請加我索取密碼,謝謝。


有很多朋友問我為什麼要改密碼,我只能說,小說要到高潮結局了,換個密碼也不為過吧。如果想繼續追看TWINS續集的朋友,可以用MSN密我,我會很樂意告訴大家密碼(除非我不在電腦旁)。


繼續徵求幫我看草稿的朋友,希望你是細心而且真正喜歡我作品的人。


徵歌活動繼續進行中,請大家推薦你最愛的三首歌給我唷!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TWINS-我和他(70)

我認真的看著他,用盡全力打開那乾燥緊抿的嘴唇,微微的吐出一絲細語:
「你...」
「嗯?有什麼事嗎?」他轉過頭來看著我。
「我是想問你...你會很討厭我嗎?」
深藏已久的話,終於在這一刻說出口了。


他似乎被我這突如其來的話題給嚇了一跳,盯著我直看。
「嗯...」他沉吟了一下,或許是在思考該說什麼。
「為什麼會問這個奇怪的問題?」他笑了一笑想化解尷尬的場景。
「就...我覺得我們兩個的關係不知道...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我支支吾吾的說著。
「變得不好?是嗎?」他把話給接過來說完。
「嗯。」我用力的點了點頭。


「哈哈」,他乾笑了兩聲,說:
「我是覺得還好啦,就比較沒話題聊吧...」


還好,我一點都不覺得還好。


反正話都說了,那就豁出去吧。


「但是,我不覺得是沒話聊耶。」我說。
「是喔,那你覺得是什麼?」
「我覺得...我們兩個都討厭對方吧。」
「嗯...但是我不討厭你啊...」


他的場面話證明他還在假裝。若是真有幅假面具戴在每個人臉上的話,我恨不得立刻伸手撕掉他那層令人厭惡的假面。


「但是我從國中就討厭你。因為我覺得你討厭我。」
「哈哈,怎麼說呢?」
「以前你功課比我好、也比較討爸媽跟親戚喜歡,他們每次都喜歡拿你來跟我比,我覺得很煩。可是,你的一些舉止也讓我討厭你...」
「是我都不理你嗎?」他又搶我的話說了。
「嗯...」
「呵呵,我才覺得你都不理我咧。你還記得在國小五年級的時候,我有一次打翻了你的思樂冰,你竟然叫全班同學都不要理我、不要跟我當朋友。你那時候的人緣超好的,好幾天全班沒有人跟我講話,我那時就覺得你很討厭,因為人緣好、比較敢跟別的小孩子打成一遍,就『靠勢』欺負我...」


他這一席話讓我聽到傻了,而那將近十年前的往事突然的浮現在我腦海中。


那是一個春季有點悶熱的午後,生性白目的我趁著全班午睡時偷溜下樓,從學校大榕樹旁的矮牆一翻而過,跑到對街的7-11買了一杯思樂冰。再翻牆回來時,剛好趕上午睡鐘聲鈴響,我便大剌剌的嘖嘖響地吸吮著那杯思樂冰。好喝的不是飲料中可樂的味道,爽的是全班投在我身上那羨慕的眼光。


但午休下課僅有十分鐘的休息,我還沒喝完老師就進教室了,我只得把思樂冰放在桌腳地上。說是遲那時快,一個匆忙從教室後門進來的身影,急急的快走轉進我們那一排的走道。嘩啦一聲,那人竟把我的思樂冰給一腳踢倒了。棕色的可樂液體伴隨著細緻的碎冰汨汨流出,在磨石子地板上畫出一道道的痕跡。


踢倒思樂冰的不是別人,正是聽到上課鐘響急急忙忙的從廁所跑回教室的他。他當時坐在我前面隔三排的位子,所以轉彎一不留意,就把思樂冰給踢倒了。


我惡狠狠的瞪著他,但他卻頭也不回的坐回自己的位置。反而是飲料打翻的事引起了後排同學們的騷動,連講台上的導師也下來一探究竟。這一探可不得了,我先被罰把灑滿地上的飲料清理乾淨後,再到講台上挨了二十下藤條,罪名是我翻牆出去買東西。


挨完板子後,我按著揉著熱辣辣的雙手,低著頭走回座位。我回想起當時經過他座位邊時,他竟對我的災難顯得一付若無其事的樣子,他那白淨稚嫩的臉上卻帶著一抹好似微笑般表情。這看的我心頭一陣惱怒,差點沒爆出粗口,只是用極為不爽的眼神,再次瞅了他一眼。


為了報這個奇恥大辱,接連幾天,我集合我的死黨們,要求他們告訴全班同學,不許跟薛宗廷講話。一杯思樂冰的代價,不但讓薛宗廷被孤立了好多天,更讓人後悔的是,我們的心結,也從那一天起,越纏越緊,越來越嚴重。直到上了國中,我與他兩個人簡直是互不往來,連看對方也不用正眼。


「嗯...沒想到那件事對你傷害那麼大。」我抓了抓頭髮,羞赧的說道。
「其實...我很快就忘了那件事了,只是從那次之後我們就很少講話...」
「該不會是我覺得你很討厭,你也覺得我很賤吧。」
「應該...是吧...」


「那」,我努力的想伸出和解的手,只是害怕他不知道會有什麼反應。我接著說:
「你現在還會覺得我很討厭嗎?」


(謝謝Cactuarufo與小福幫忙看稿。)


 


2008年11月15日 星期六

TWINS-我和他(69)

「四號出口到了,你要回去了嗎?」他停下腳步,對著我說。
「嗯...不回去也不知道要去哪裡,呵。」我乾笑了一下。
他拿出手機看了一下時間,說:
「現在還不到九點,捷運站附近有麥當勞,要去坐一下嗎?」


我壓根也沒想到他會提議我倆找地方聊天,聽到這話,我竟然傻住了,什麼話都說不出口。


「怎麼不講話?你有事嗎?」他睜大了眼睛看著我。
「不不...我沒事,一起去麥當勞吧。」我連忙說。
「我還以為你不方便咧。」
「不是,就一時想別的事失了神,不好意思。」


於是,我與他轉彎出了公園,過了幾個路口便到了麥當勞。


「你先進去點吧,我不會餓,幫我點杯咖啡好了,我想在外面抽根煙。」他對著正把雨傘放到傘架的我說。
我搔了搔頭,說:
「抽煙不太好喔...」
「我抽很久了,你不知道嗎?」他從包包拿出煙跟打火機說道。
「我不知道...」
「我高中就開始抽了,壓力大嘛。」
他點燃了煙,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後裊裊的清煙從他的鼻孔、嘴巴裡吐了出來。他說:
「這是我的秘密,不可以跟爸媽講喔。」
「嗯...」


天曉得你還有什麼天大的秘密是我所不知道的?


「那我先進去點餐了。」
「嗯。」


我點了一客4號餐,晚餐沒吃的我,現在早已是飢腸轆轆了。我點餐的同時,他已經抽完煙,進到店裡來,站在離我身後五步之遙等我點好餐。


我們坐到可看到窗外景物的高圓凳上,外面的雨依舊下著,來來往往的人車比起剛才又更少了。


麥當勞裡暖色的燈光,讓剛剛尷尬的感覺化解不少,我也變的比較敢與他交談。


「很意外吧,竟然在228公園遇到我。」我說。
「是啊,真的很意外。」
「我們好像不曾單獨兩個人這樣坐在麥當勞裡吃東西聊天吧。」我咬了一口漢堡,說道。
「嗯,我們的磁場可能是同極相斥吧,所以都碰不到一起。」
「對啊,連回到家裡也相互排斥。」
「哈哈,我可沒有故意排斥你喔,是你對我比較不好吧。」他喝了一口咖啡,接著說。
「我幾時對你不好過,是你都不理我吧。以前你放學回家,吃完飯就把房門關起來,根本就見不到你。」
「外面那麼吵,你打電動、爸媽看電視,當然要把門關起來啊,你忘了你國中時候跟那個姓沈的講話有多吵嗎?」


我偷偷看著他一面說話一面看窗外時的側臉,這才發現,這個人平常很少跟他講話,但真正說起話來,還真油嘴滑舌的。


雖然話題最後變的有點像「鬥嘴鼓」,至少是個好的開始,光方才到現在我與他所說的話,大概就超過今年前十一個月的對話總和了。


「你不是考完了,怎麼沒回家,媽不是一直叫你回去嗎?」他說。


真難得,他竟然會關心起我的事。


我還是拿系羽練球來搪塞:
「我們系上羽球隊要練球,所以沒辦法回去。」
「沒想到你會打羽球,我以為你只會打電動。」


這話說的還真酸,最好是我只會打電動。我很想直接問他,「你是不是在以前都瞧不起我」,但話到嘴邊又被我吞了回去。難得兩人對話的氣氛還不錯,這種尖銳的話語還是先收回,等改天再慢慢問吧。


「我打的也不怎麼好,只是在旁邊幫忙充充場面,那你呢?聽說你好像有參加什麼社團嘛。」
「就還好,一個普通社團中的普通社員,有活動的時候會比較忙。」
「是什麼社團呢?」
「秘密,反正就是聯誼性質的社團,也沒什麼特別的。」


連參加什麼社團都要保密,他又變回那個充滿神秘的薛宗廷。我也一樣,他越神秘,我越想追根究底的去挖他的秘密。


他的咖啡已經見底了,因為續杯只要半價,他到櫃台去續了一杯。


說實在的,他的外表與行為,和我的差距越來越大了。我還是那個喜歡吃路邊攤、逛夜市、講台語的南部男孩,而他染頭髮、穿耳洞,一下子抽煙、一會兒喝咖啡,對事物的品味與我完全不同。我們除了輪廓與身材這類外在表徵看起來很像以外,早已不是那對在小時候會被誤認為同一人的雙胞胎兄弟了。


他續完杯回來,靜靜著坐在圓凳上看著窗外,並沒有跟我講話。


氣氛再次凝結,我與他之間的話題又沒了。


我心想:
「不管了,難得有那麼剛好的機會能遇到他,我要把所有的心聲都說給他聽,就算以後我們還是『相敬如冰』,至少我會少了些遺憾。」


(謝謝Cactuarufo跟小福幫忙看稿。)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TWINS-我和他(68)

那黑色外殼的N牌手機,加上一條手編的彩色祈福帶。


我一眼就認出那條祈福帶,因為同款式的祈福帶這世界上只有兩條,那是母親親手編給我們兄弟一人一條。


我有如被雷打到一般,呆坐在那裡。


「他怎麼會跑到這種地方來?」我腦中不斷的亂想。


是來等人?還是來閒晃?還是...


我不敢再往下想,因為他怎麼可能會是圈內人呢?但我也不敢去跟他相認,只是全身發僵的坐在那兒。


約莫講了三分鐘電話,他把手機收進袋子裡,拿出一條圍巾圍在脖子上。的確,這夜越深溫度也越冷了。


我呼了一口氣在手掌中,稍稍地化開了那冰凍不堪的冷冽。


又坐了一會兒,他低下頭去從包包裡不知道掏出了什麼。


我看到打火機點燃的火光,原來那東西是香煙。


我從不知道、也不認為他會抽煙,他這種父母眼中的乖孩子,又從小到大都是名列前矛的好學生,怎麼可能抽煙呢?反而是我這種放牛班的咖,不煙不酒才真是奇怪。還記得高職的時候,同學們總是聚在廁所裡哈草,我對他們的邀約一概拒絕,這著實讓我受了不少的白眼,不少同學認為我是個不合作的傢伙。


雖然我不碰煙,但我不意外他會抽煙,他的個性比我來的果決多了,對新的東西可能也比較容易嘗試接受。


抽完了煙,他再拿起手機來看了一看,然後弄了弄圍巾跟頭髮,好像要離開了。


「薛宗興,快啊,去跟他相認啊。」我的心中一直有個聲音在催促我。


一向膽小如鼠的我,真不知道哪來的膽子,竟然悄悄的挪動屁股,站起身來,走到他後方的長椅。


我伸出微微發抖著的右手,慢慢的、慢慢的靠近了他的肩頭,輕輕的拍了下去。


同時,我從喉嚨深處硬是逼出一句話來:
「哈...囉...」


他完全沒想到會有人跟他打招呼,嚇了一跳,立刻轉過頭來。


在他轉頭的同時,我的心臟差點沒從嘴裡跳出來,因為他真的是我所想的那人-我在政大讀書的雙胞胎弟弟。


「啊...」


他看到我,也突然的無言了。


我擠出一絲笑容,搬出無比客套的話說:
「還記得我吧。」


廢話,都是兄弟,怎麼會不記得呢?


他滿臉尷尬的回答我:
「你怎麼會來這裡?」


我當然不能讓他知道我是來逛公司的,於是假惺惺的說:
「讀書讀的好悶,我來這裡透透氣的。」


我把問題丟回給他,反問道:
「那你呢?怎麼又會來這裡?」


「我...」他遲疑了一下,接著說:
「我來找朋友,沒事來這邊逛逛,等一下就要去坐捷運了。」


氣氛依舊是尷尬到一個不行,心裡的另一個性格又向我喊起話來:
「薛宗興,勇敢點,跟他講話啊,他又不是什麼外人。」


我被心中的話說服了,勉強開口說:
「你們期中考考完了嗎?」


「還沒,下禮拜要考。你們好像考完了,對吧?」
我點了點頭當做回應。此時,天空又下起了細雨。
「又下雨了,我得走了。」
他匆匆的站起身來。
「你沒帶傘嗎?」
「嗯...」
「我有帶,一起撐吧。」
我拿出傘並張開,傘花底下遮罩著我與他,也讓我倆免於受到越來越大的雨勢所淋濕。
「謝謝你,剛剛我出門的時候還沒下雨,所以沒帶傘。」
「一塊走吧。」


我們一起走離公園,往捷運站的方向而去。


「你怎麼會認出我呢?」他拉了拉圍巾,轉頭對我說道。
「嗯...剛才我坐在你後面,看你拿出手機來,我一眼就認出那是媽做給我們的祈福帶。」
「你眼睛還真利。」
「嗯...」


我們又陷入了無言的沉默裡,只有雨滴打在傘上的聲音,還有我們踩過濕濡地上所發出的腳步聲。


我的心裡有好多話想跟他說,但卻像被關在深海潛水鐘裡的可憐人一樣,在不斷的吶喊,現實上卻什麼話都說不出口。


我不知道他的心情是否跟我一樣澎湃,或許他只認為是個巧合,好死不死的遇上我這討人厭的哥哥,徒讓他的好心情沾染一堆晦氣。


我越想,話就越說不出口。


走著走著,捷運入口已映入眼簾。


兄弟倆在短暫的邂逅之後,似乎很快的又要分道揚鑣,回到老死不相往來的情況。


我為自己的懦弱而在心中哀嘆,卻一點說出口挽留他的力量也沒有。


 


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TWINS-我和他(67)

其實系羽這禮拜並沒有練球,我的回答只是虛應一下黑鬼慶的提問。


我也大可以回台南,九月來台北讀書後我就不曾回家,父母也屢次催我回去一趟,但我卻不想回去。至少,這週末我不想回去。


為什麼我不想回去呢?我也不知道。


但我一下子就開始後悔了,因為入夜之後的寢室裡,少了人氣也就算了,氣溫竟也越來越低,我穿起了厚外套,戴起了手套還是覺得冷。我向窗外望了一望,外頭好像下起了雨。


冷颼颼的寢室裡,一點人聲都沒有,原本吵的要死的隔壁寢也半聲不響的,大概是全都跑回家了。這讓我我更感到一種莫名其妙的陰森。


真糟,出門晃晃好了。


我穿好了衣服,漫無標的的搭上了捷運,選了個位子坐了下來。捷運裡的人比平日稍微少了一點,這種天候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跟我一樣想出門的天氣。


「好吧,去那裡逛好了。」


只是一個念頭,讓我在台大醫院站下了車。


我壓根也沒想到,這個念頭,卻改變了我的一生。


出了捷運站,外面依舊下著毛毛細雨,我撐起了隨身攜帶的傘,走進228公園裡。


公園裡的人煙稀少,比起那天跟P醬去逛時,那三三兩兩的成群人們,今晚卻連小貓都不見幾隻。


不過,沒什麼人也好,我來這裡的目的只是想散散心而已,並非想尋找什麼肉體的慰藉。P醬說的好,「這年頭大家都上網找了,誰還來228這裡拋頭露面?」


在這沒人的夜裡,卻是個可以好好觀察228公園的時候,那有點歷史的亭台樓閣、那沒什麼蓮花的蓮花池、那外型奇怪的228紀念碑,讓整個公園有種不協調的奇怪感覺。我四處搜尋著阿青、小玉、老鼠的蹤跡,也試圖在樹叢中追想龍子與阿鳳的身影。孽子的時代是一個禁忌的時代,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卻是最真摰無邪的,不像現在,大家躲在電腦後面約炮約趴約多P,男人們體液的交流多了,但一夜溫存後的失落感,卻比極地的冷風還要寒徹心扉。


雨絲一滴滴的落在噴水池裡,蕩起了一圈圈的漣漪。我望著池畔映著的燈光,從小到大的記憶開始快速的在腦中複習。


我已記不清阿嬤那模糊的面容,但她裙子上的玫瑰花卻開的鮮艷無比。


推開紅色鐵門發出嘎嘎聲,側身而入的父親,那勞累一天後疲倦的背影,支撐起一家四口的衣食住行。


總是夾雞腿給他吃的媽媽。


記得小五那一年,一個遠房親戚很冒失的問母親:
「為什麼妳把兩隻雞腿都給阿廷吃,而阿興只有魚頭?」
親戚言下之意就是指母親偏心。
母親沒好氣的回答她:
「因為阿興不喜歡吃雞腿啊!」
全世界最知道我們一家人的脾胃和個性的,也只有母親了。


我對著水面傻笑了出來。


我想起了沈慶瑜那個大個子蠢帥哥,卻翻不過學校的矮牆,還得要我在他屁股後頭幫推一把。


真想找個機會去見見他,問他一句:
「最近還好嗎?」


我也想起了小泓,他的鍋燒意麵如果來師大夜市這裡擺攤,大概生意會好到不行吧。


Teddy姑姑那咧開的血盆大口,至今我偶爾還會夢到,真的蠻可怕的...


Teddy,一個讓我又愛又恨的男人;薛宗廷,一個讓我無時無刻不討厭他,卻又無時無刻不想起他的雙胞胎弟弟。


※※※※※


雨停了,我收起傘,坐在圓形劇場的長椅上發呆。


不知什麼時候,我左前方來了一個男生,打扮頗為入時,跺了幾步路後便坐了下來。


看著他的背影,我心頭突然生出一種熟稔的感覺,總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他。


我偷偷往前移到前一排的長椅觀察那男孩,越看卻讓我我越忐忑。因為我越看越覺得眼熟,眼熟到我開始猜測他的身份。


過了一會,那人的手機似乎是響了,他拿出手機的那剎那,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眼睛所看到的!


 


2008年11月7日 星期五

假面真語

好像,好久沒更新了。


沒更新的原因有很多,讓我找點藉口搪塞吧。


一、因為球打太多、字打太多,讓我的背部出了點問題,手指尖也因為這樣而會有麻麻的不舒服感,所以醫囑說要多休息,所以,我很乖的休息了...
二、因為情節到了一個轉折點(轉向結局),所以...我有點不知怎麼寫了。停筆一陣子應該可以讓我恢復寫作的感覺。
三、當然是這兩週事情比較多一點,要上課、要開研討會、要趕論文、要帶壘球隊,所以囉,文章就推遲了。


預計本週末會回復寫作,更希望能至少趕出兩回來解解大家的渴,希望手指方面不要再「出狀況」。


還有一件事,想要大家提供小弟「好聽」的「流行」歌曲。


其實我不太聽流行音樂的,我平常都只聽假高尚的古典音樂,但是我每週都會有數個小時的搭車時間,之前就買了個MP3在車上打發時間,但是MP3的空間很大,歌卻很少,聽來聽去一下就膩了。其次,我又蠻喜歡到KTV唱歌的,但曲目過少總是我的大問題,我需要新歌來填補歌單。我對流行音樂不熟,也沒耐心在家裡聽(不知道為什麼,流行歌曲會讓我在寫作或閱讀時感到煩躁...),所以拜託大家提供我曲目囉。


提供曲目有但書:(一)請不要提供傷害耳朵的重金屬音樂(聽重金屬那我乾脆聽Varese的電子古典樂好了)(二)請不要提供超過十年以上的「老歌」(我已經聽夠多「老歌」了,古典音樂就是老歌嘛!),除非是跨越時代的偉大作品。(三)盡量是華語、台語歌。


要幫我忙的可以在本文回文喔,請提供你最愛的三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