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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各位親愛的讀者朋友


在許佑生大哥的推薦之下,這個新開的blogger在不到一週以內,網頁閱讀量竟也突破3000。佑生大哥不愧是我心中的「神級」人物,連網路魅力也是不同凡響。

這裡的文章基本上沒有18+的問題,所以原本在痞客邦的限制就全部取消了,大家可以盡情地觀看文章。

我有一個FB的作者帳號,與一個私密社團,我會在上面與大家分享創作心得與近況,還有一些新作品的草稿與舊作的修改版本。所以,如果大家喜歡我的作品,也可以加我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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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的鼓勵與指教,是作者最大的動力來源,希望各位可以多多留言喔。

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365行之情色篇】(目錄)

【365行之情色篇】公車司機
Ó王皓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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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行之情色篇】情挑俊老師
Ó王皓皓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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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365行之情色篇】情挑俊老師(21)

接下來的一個禮拜,芷茵花很多時間與陳老師周旋,而智翔也沒閒著,他隨時得掌握聊天的進度,詳細確認資訊的正確性,確保芷茵在對話間不會露出馬腳。另一方面,智翔還得當芷茵的出氣筒,因為這個女孩兒美好暑假的最後兩週,全奉獻給了她最要好的朋友──闕智翔。

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老師與智翔故事的延伸思考

其實在寫老師與智翔故事的同時,我也同時在思考一些問題。包括:「愛情」是否能夠量化或分割?第三者是否就注定成為悲劇或製造他人悲劇?對以婚男同志的批判或是包容。

「愛情」到底是什麼?陳老師或智翔的觀點其實都帶有個人的偏好,前者為了縱其肉慾而宣稱「愛情」可以分享、可以割裂,而後者則因為愛上了老師,沉溺在老師所給予部分愛情之中。

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靈長類動物一直都不是一夫一妻制的類型,人類當然也不是。人類與黑猩猩、海豚是少數能夠隨時發情(做愛)的物種,要求這種物種忠於單一對象,實際上是違反了生物法則。但也有人說,人類是萬物之長,有各種倫理道德觀,可以控制慾望本來就是人類與其他動物最大的差異之處,不能夠將浮濫的性行為或放縱的愛情觀在法律上或倫理上加以合法化。⋯⋯

婚姻制度的產生,其實是保障家庭組織的完整,強制父母雙方留在家庭中盡撫養子女的義務。但由於宗教與道德觀種種因素,婚姻制度被縮限為「你只能愛單一個人,一直到老死」。但大多數現代人在進入婚姻之前,都不只交往過一個人,但卻要在婚姻之後的數十年,死忠於一個人,這看起來也不合理。

因為婚姻只容許一夫一妻,原本無法量化的「愛情」,竟也被縮限成為只能給予單一對象。婚姻以外的各種性行為,甚至是「精神外遇」,都被打成萬惡不赦的魔鬼。而發生這些事情,往往都走向家庭的破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在20世紀以前,人類社會所盛行的卻大多是一夫多妻的制度,也有少數文化是一妻多夫或是走婚制度,這些文化都存在數千年了,似乎也沒有使得倫理觀或家庭觀就此崩解。

「愛情」是什麼?古往今來的人都在探討這個大哉問。或許讀故事的大家,或有不同的見解,但至少對我而言,陳老師所認知的「為什麼不能同時給許多人愛,又接受許多人的愛呢?有人可以把「愛」具象化,告訴我們「愛」到底是什麼?但「愛」從不是個實體,若「愛」不是實體,為什麼卻「只能愛一個人」呢?愛只不過是一種主觀個人意識,要愛多少人,是任憑自我去賦予」。或許正代表了作者的某一方面觀點。
 
2013.8.8于facebook

給兩位深夜共談的少年

大概有人會覺得我的fb聊天訊息應該很熱鬧,其實並沒有,沒有太多人會理我。不過這幾天很妙,有兩位讀者都找深夜時段與我聊了不少他們的想法。很妙的是,他們都是很年輕的讀者(暑假過後升高一)。我很訝異現在的年輕人還能靜得下心來閱讀文字,更能掌握文字與作者互動。他們也有著同樣的少年煩惱:對自己的性向不明確。性向問題一直是很多年輕同志很苦惱的事,其實我以前也曾經為此感到迷亂,我一直到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才正視自己的性向。對他們而言,來日方長,尋找真實的自我雖然有許多痛苦掙扎與惶恐焦慮,但也因為這些磨難,讓我們長成與一般人更懂得自己是誰的同志。

其實我自我尋求的結局有點荒唐,我是家中獨生子,父母都是相對保守的長老教會信徒,從小被灌輸的是要守貞、要娶妻生子。約略在國中開始想要接近男孩子,也曾經與同學一起打手槍,但從未接觸過有關同性戀的事物。到了高中時代,無意間發現同志圖片網站,就一頭栽了進去,覺得男體擁有強大的吸引力。但在現實生活上,我從國中到大一,暗戀的幾個人都是女孩子,仍舊認為自己應該喜歡女生。大一的時候,我宿舍下鋪睡著一位美術系的男孩,有著小虎牙,笑起來很可愛,我一直覺得他長得很像初出道的邱澤。不知怎麼著,我與他越走越近,然後在一個偶然的時候,牽了手、親了嘴,甚至在學校廁所裡第一次與男孩發生身體上的接觸。只是我根深柢固的觀念仍然束縛著我,我竟然認為我是被他「引誘」,而他也認為我的背景一定無法長久下去。一個寒假過後,我們竟然翻臉,此後不再有往來。離開他之後的我,又回到我所認為的異性戀世界,直到升大四的暑假,才真正「破繭而出」。

但「破繭而出」的我,卻經歷一段極為荒謬的歲月。在三個月的暑假裡,我像發情的野馬一般,不斷找人約炮。我不管對方的外表,也不管他們的年齡或背景。和我發生關係的,有四十好幾個大叔,也有國中生。有的有安全性行為,有的沒有。至今我也忘了在那段時間裡到底和多少人發生關係,或許家族所信仰的上帝有保祐,我也沒有因為不安全的性行為,有得到太嚴重的疾病。

我想說的是:情慾是很難控制的,找管道疏發也很正常,但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無論你是男孩、是女孩、是直人,或是LGBT,都一樣。保護自己,才是上策。


2013.8.7于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