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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老師與智翔故事的延伸思考

其實在寫老師與智翔故事的同時,我也同時在思考一些問題。包括:「愛情」是否能夠量化或分割?第三者是否就注定成為悲劇或製造他人悲劇?對以婚男同志的批判或是包容。

「愛情」到底是什麼?陳老師或智翔的觀點其實都帶有個人的偏好,前者為了縱其肉慾而宣稱「愛情」可以分享、可以割裂,而後者則因為愛上了老師,沉溺在老師所給予部分愛情之中。

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靈長類動物一直都不是一夫一妻制的類型,人類當然也不是。人類與黑猩猩、海豚是少數能夠隨時發情(做愛)的物種,要求這種物種忠於單一對象,實際上是違反了生物法則。但也有人說,人類是萬物之長,有各種倫理道德觀,可以控制慾望本來就是人類與其他動物最大的差異之處,不能夠將浮濫的性行為或放縱的愛情觀在法律上或倫理上加以合法化。⋯⋯

婚姻制度的產生,其實是保障家庭組織的完整,強制父母雙方留在家庭中盡撫養子女的義務。但由於宗教與道德觀種種因素,婚姻制度被縮限為「你只能愛單一個人,一直到老死」。但大多數現代人在進入婚姻之前,都不只交往過一個人,但卻要在婚姻之後的數十年,死忠於一個人,這看起來也不合理。

因為婚姻只容許一夫一妻,原本無法量化的「愛情」,竟也被縮限成為只能給予單一對象。婚姻以外的各種性行為,甚至是「精神外遇」,都被打成萬惡不赦的魔鬼。而發生這些事情,往往都走向家庭的破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在20世紀以前,人類社會所盛行的卻大多是一夫多妻的制度,也有少數文化是一妻多夫或是走婚制度,這些文化都存在數千年了,似乎也沒有使得倫理觀或家庭觀就此崩解。

「愛情」是什麼?古往今來的人都在探討這個大哉問。或許讀故事的大家,或有不同的見解,但至少對我而言,陳老師所認知的「為什麼不能同時給許多人愛,又接受許多人的愛呢?有人可以把「愛」具象化,告訴我們「愛」到底是什麼?但「愛」從不是個實體,若「愛」不是實體,為什麼卻「只能愛一個人」呢?愛只不過是一種主觀個人意識,要愛多少人,是任憑自我去賦予」。或許正代表了作者的某一方面觀點。
 
2013.8.8于facebook

給兩位深夜共談的少年

大概有人會覺得我的fb聊天訊息應該很熱鬧,其實並沒有,沒有太多人會理我。不過這幾天很妙,有兩位讀者都找深夜時段與我聊了不少他們的想法。很妙的是,他們都是很年輕的讀者(暑假過後升高一)。我很訝異現在的年輕人還能靜得下心來閱讀文字,更能掌握文字與作者互動。他們也有著同樣的少年煩惱:對自己的性向不明確。性向問題一直是很多年輕同志很苦惱的事,其實我以前也曾經為此感到迷亂,我一直到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才正視自己的性向。對他們而言,來日方長,尋找真實的自我雖然有許多痛苦掙扎與惶恐焦慮,但也因為這些磨難,讓我們長成與一般人更懂得自己是誰的同志。

其實我自我尋求的結局有點荒唐,我是家中獨生子,父母都是相對保守的長老教會信徒,從小被灌輸的是要守貞、要娶妻生子。約略在國中開始想要接近男孩子,也曾經與同學一起打手槍,但從未接觸過有關同性戀的事物。到了高中時代,無意間發現同志圖片網站,就一頭栽了進去,覺得男體擁有強大的吸引力。但在現實生活上,我從國中到大一,暗戀的幾個人都是女孩子,仍舊認為自己應該喜歡女生。大一的時候,我宿舍下鋪睡著一位美術系的男孩,有著小虎牙,笑起來很可愛,我一直覺得他長得很像初出道的邱澤。不知怎麼著,我與他越走越近,然後在一個偶然的時候,牽了手、親了嘴,甚至在學校廁所裡第一次與男孩發生身體上的接觸。只是我根深柢固的觀念仍然束縛著我,我竟然認為我是被他「引誘」,而他也認為我的背景一定無法長久下去。一個寒假過後,我們竟然翻臉,此後不再有往來。離開他之後的我,又回到我所認為的異性戀世界,直到升大四的暑假,才真正「破繭而出」。

但「破繭而出」的我,卻經歷一段極為荒謬的歲月。在三個月的暑假裡,我像發情的野馬一般,不斷找人約炮。我不管對方的外表,也不管他們的年齡或背景。和我發生關係的,有四十好幾個大叔,也有國中生。有的有安全性行為,有的沒有。至今我也忘了在那段時間裡到底和多少人發生關係,或許家族所信仰的上帝有保祐,我也沒有因為不安全的性行為,有得到太嚴重的疾病。

我想說的是:情慾是很難控制的,找管道疏發也很正常,但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無論你是男孩、是女孩、是直人,或是LGBT,都一樣。保護自己,才是上策。


2013.8.7于facebook

真崎航

真崎航的死之所以被人感嘆,大概是他有明星氣質,人帥屌大,又不擺架子,對人和善。其實,更重要的是敬業。

最近Coat的片子是下一部砍一部,裡面的角色帥還是帥,外型水準仍然是業界最好的,但演起來就是一個字「油」。最近的Coat片裡,總覺得拍出來的東西都接近笑場,角色一個一個的換,全部都好像在趕時間,草草了事。有的傢伙,不知道是入行多久還是拍過N部片,怎麼拍就是那副德性。反觀mensrush.tv的片子,從剛起步時的鳥樣,經過幾年經營下來,拍出來的東西感覺越來越好。只是,在對男優的宣傳上還是不如Coat老練。

發這篇文,其實是在感嘆,最近讓人有感覺的G片越來越少了。


2013.6.8于facebook

成長的故事

或許是興趣,也或許是職業病(我的職業就是現代說書人),我喜歡講故事,也喜歡聽故事。「你的小說是真實的嗎?」這是我常常遇到的一個問題。對小說家而言,小說中有虛構的部分,當然也有真實的部分。你不可能描寫一個你從未理解的世界,信手捻來的,還是熟悉的記憶與生活的經驗。像我對臺北不熟,一描寫臺北就出包,或是我很少到桃竹苗鄉間,這個場域就比較少出現在我的寫作之中。作者是什麼背景,就會寫出什麼文章,至少,這是最輕鬆的方法。

我很喜歡挖掘朋友們的故事,就拿《Twins》本身來講,它的發端,就是從某對雙胞胎都是同志,以及在228公園遇見親弟弟,這兩個真實故事結合而成的。你說它到底是真實,還是虛構呢?再拿《對面的大叔看過來》來說,也是因為我幾年前住的地方,有個大叔喜歡在對面公寓穿著紅內褲走來走去,才讓我想出這個故事的。又像《山上的孩子》,世恩的某種原型,是從我曾遇見過的原住民男孩而來的。總之,這就是我痞客邦的slogan:「真實與幻夢共存於文字之中」。

我特別愛聽成長的故事。⋯⋯

《烏秋叔》曾經拿去投稿過校園文學獎,當時駱以軍是評審之一,他說這篇是他心目中的第一名。他在決選上說這篇小說是「本格小說」,我當時根本不知道「本格小說」是啥米碗糕。後來回去一查,我還是不懂駱以軍為什麼說我的作品是「本格小說」。對我而言,我的作品有很多是在「成長」,從懵懂到聰明、從青澀到成熟,從是《Twins》裡的兩兄弟,從青澀的國中生,「成長」成為大學生,並且化開那長久的隔閡。又像《山上的孩子》,世恩從山上的野孩子,破繭而出,到城市尋求新的生命。就算是看起來極度單純的蕭禕,也有他的成長,在某些方面很老練、很世故。

其實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對你的成長故事有興趣的話,請不要拒絕告訴我,因為所有成長的故事,都能幫助我在創作上的成長。
 
2013.5.10于facebook

我的情慾初體驗

我總以為這個社團的參與者只會是某種類型的人,但事實上,這個社團的成員與一般社會的組成,根本沒什麼兩樣。裡頭有大學教授、中學老師,有各行各業的從業者,也有高中生、國中生。各位讀者告訴我,不要妄自菲薄,我的東西是可以很「普遍」的,就算是情慾也是一樣。情慾需要正視,而非否定,人人都有情慾。無論是大學教授,或是國中生,都是人,都有情慾,「食色性也」嘛!

我很討厭一種大人,也就是長大之後忘了自己曾經是誰的大人。所以這些大人否定年少人有情慾,裝什麼情色守門員,但他們自己小時候不知看了多少黃色書刊、鎖碼頻道;大人們反對年少人的感情,而他們自己小時候,都會想著暗戀的對象手淫。人都有過去,「人不輕狂枉少年」,但很多大人們,還真是忘了自己當年的德性。

看著成員名單,我在心底笑了,大家真是很可愛啊!我也告訴自己,不要自我設限,應該擁抱更多族群,無論他們是男是女、同志或是直人、是成人或是學生、是高級知識份子或是努力打拼的各行各業,都可以在這個社團裡尋求到某種解放、某種快樂與某種互動。⋯⋯


基本書坊出的《12P情慾相談室》就很有趣,我有買(因為是非作家所書寫的合集,所以有的篇章文字比較生澀)。討厭的大人們否定小孩的情慾,認為他們不應該有情慾,有情慾也是罪惡的。但是捫心自問,你在幾歲就有情慾了呢?

我曾經在TT1069發起過一個投票,題目是「我的「第一次」-射精經驗」,我在底下也很認真地自我告解了一番:

我一直對男生的第一次很好奇,第一次打槍、第一次長陰毛、第一次射精、第一次發現自己喜歡男生、第一次做愛,直到交第一個男朋友

底下是一位讀者(或路人)在小弟blog提出的問題,我很老實的回答了許多我的「第一次」。

以下是我的回應:

路人甲問:
請問假面人先生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是gay?

答:
這是個好問題,得要用長一點的篇幅來回應。

說真的我不清楚我哪時就有同志傾向,國高中時,我一直有暗戀的女生,也一直自認自己喜歡的是女生。

但很奇怪的是,小學時的我,對某個兒童讀物中某個男孩子在照片裡無意間露出他的內褲和蛋蛋,非常有興趣,甚至曾經看著它手淫。

小六升國一的暑假,我發現我成為大人了,因為我長出細細的陰毛和第一次射出多到不行的精液。那時母親買了一些性教育的書籍,我對裡頭描述男生身體的成長,有極大的興趣,甚至幻想。但國中生的我,還是認定自己喜歡的是女孩,跟著同學們談論女生,也收藏了一些「小本」的色情漫畫,我甚至還幫我未來的兒女想好了姓名。

可是,我對男生的身體還是有莫名的喜愛。我曾和國中時的好朋友一起在浴室裡打手槍,他整個覺得很彆扭,我卻新奇到不行。身為獨生子的我,這是第一次看到男人的分身。打完之後,我還把我倆的精液混合在一起。

我還記得,有個小帥哥同學,當初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說好要跟我一起打手槍。但他最後還是不敢跟男生一起玩那種奇怪的遊戲,任憑我說破了嘴,他褲子就是不脫下來。沒看到他那裡,成了我一生最大的遺憾之一。

到了高中,我的重心還是放在暗戀的女孩子身上。但男人卻隨著網路的發達,進到我的生活之中。青春男孩在那個網路還是撥接的時代,無意間發覺網路上有許許多多的情色資源。當年的我,半夜偷爬起來拼命上網,就是想看網路上那成千上萬的男女交合圖片。奇怪的是,我不愛看美女單純的露臉露屄,我卻愛看著男人的巨根插入女性的陰戶。甚至在千千萬萬張圖片中,有當年最紅的傑克-李奧納多狄卡普利歐-的露點合成圖。那張圖簡直成了我珍藏中的珍藏,也不知靠著它,我噴射出幾次的少年精華。在高中的最後一年,我的生活有一大部分就是在茫茫網海中搜索同志情色圖片。

可是,對同志情欲的渴望卻與我從小相信的價值觀-要愛女生、看男體是罪惡的-大大的衝突。所以我總是在看著男體打完手槍後,就充滿罪惡感地將視窗關上。就算在大一那年,我和下鋪那半出櫃的小帥哥有過一場詭異的愛戀,我還是無法認同我自己「或許是個 gay」。我可以和他在廁所裡69、互打,甚至不顧其他人眼光,和他睡在一張床上,但是,我還是告訴我自己:「我該喜歡女生」。

直到大三升大四的那個暑假,我終於見了第一個網友,也莫名其妙獻出了我的第一次性愛。21年來的壓抑,在我被插入的同時爆發開來,我像脫韁的野馬,在那個暑假裡瘋狂的尋找性愛來滿足我空虛的心靈,但到頭來,空虛依然空虛,而傷痕累累的我,也算正式踏入同志圈,真正的認同自己壓根是個gay。

這樣的回答,您滿意嗎?
 
2013.5.9于facebook

2013夏-絮語

夜深了,正在寫老師第六回。

今天去埔里也真夠扯,車下愛蘭交流道還沒什麼雨,到了學校竟然大雨滂沱。走到教室,鞋襪全濕,脫下襪子,竟擰出一堆水來。為了保持老師的形象,也只好光腳穿著鞋子教課。

回到家,人就不太對勁,可能又有點著涼了。最近身體真的很不好,小病小痛一堆。之前足底筋膜炎醫生說不要久站、走路,我都有乖乖聽,但這兩天腳底又有觸電的感覺了。好漢就怕病來磨,無論大小病,都很令人煩心。還好有讀者們的愛護,我才有努力寫作的精力。哈哈。

加油囉。


2013.5.7于facebook